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破产原因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对于金融机构的破产原因,法律另有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