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债务并非完全免除,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追究股东或自然人的无限责任(除非存在抽逃资金、人格混同等特殊情况)。破产程序会优先用企业剩余资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按法定顺序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