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纳税义务人:

  • 产权所有人(业主)
  • 产权承典人(典当接收方)
  •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无明确产权时)

征税对象:

  •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产
  • 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
  • 非个人自用的营业性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