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污染源:产生污染物的主体或活动,如工业排放、生活垃圾等。
  2. 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物质或能量,如废气、废水、噪声等。
  3. 污染后果: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的实际或潜在危害。

只有当这三个要件同时存在并形成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完整的环境污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