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可以是两个不同的独立机构。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而工程量清单可由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两者职能分离可提高专业性和公平性。

常见操作模式:

  • 招标代理负责程序合规性、文件发布等组织工作
  • 造价咨询单位专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 双方需协同确保招标文件与清单数据一致性

注意事项:若为政府投资项目,需遵循当地财政部门对第三方服务采购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