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 明确要求电影剧本梗概需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2. 增加对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的联合审查机制
  3. 规定境外电影的引进需符合国家年度电影引进计划
  4. 强调电影内容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民族尊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