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申请:向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受理审查:仲裁委员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组成仲裁庭:受理后5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开庭通知: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 开庭审理:双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庭主持调解。
  • 仲裁裁决: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
  • 裁决执行: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