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处理

    公安机关对情节轻微的治安纠纷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适用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件。

  • 治安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于打架斗殴、故意损毁财物等治安案件。

  • 刑事立案

    对涉嫌犯罪的治安纠纷转为刑事案件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适用于造成轻伤以上或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 司法调解

    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的纠纷,可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司法调解。

  • 联合调解

    联合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方力量进行综合调解,适用于复杂疑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