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共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 申报债权:在破产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包括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
- 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并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
- 主张连带责任:若存在连带债务关系,可向其他未破产的债务人追偿
- 关注清偿顺序: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需及时主张担保权利
- 申报逾期处理:未及时申报的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特殊情形处理:
- 破产重整期间,需按重整计划履行债务
- 破产和解协议达成后,按协议约定执行
- 个人破产中可能涉及债务豁免,需注意地域法律规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