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济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若涉及分期还款,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超过20年未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形可申请延长)。

注意事项:

  • 诉讼时效可因催款、部分还款等行为中断并重新计算
  • 涉外合同纠纷可能适用4年特殊时效
  • 建议尽早起诉并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