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与抵销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债权审查:破产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金额。
  3. 债权确认:经审查无异议的债权,由法院裁定确认,列入破产债权表。
  4. 债权抵销:债权人与破产企业互负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主张抵销,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5. 特殊情形处理:涉及连带债权、担保债权等特殊情形的,需按法律规定特别处理。

债权抵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 互负债务均已到期;
  • 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 不存在法律禁止抵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