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创作者(作者),而邻接权保护的是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等)。
  2. 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是对作品的传播行为或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
  3.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和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等特定权利。
  4. 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邻接权的保护期通常较短,如表演者权的保护期为表演发生后的50年。
  5. 权利产生条件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邻接权通常需要实际进行传播行为才能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