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关门时,股东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承担以下责任:
- 出资责任:股东需按认缴出资额补足未实缴部分
- 清算义务:组成清算组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清算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 债务承担: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财产混同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税务清偿:在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拖欠税款
- 剩余财产分配: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
特殊情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自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承担无限责任。
当公司关门时,股东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承担以下责任:
特殊情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自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