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主要特点:

  • 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 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 投资者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 - 损失 - 起征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