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救济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法律途径实现:

  1. 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利益受损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股东可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 直接诉讼:针对侵害股东自身权利的行为(如分红权、知情权)提起的个人诉讼
  3. 申请公司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4.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对重大事项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5. 行政投诉: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维权时应注意收集股东会决议、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