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中被确认无效的条款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具体效力如下:

  1. 自始无效:无效条款从合同成立时起就不产生法律效力;
  2. 部分无效原则:若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合同其余条款仍有效;
  3. 返还或赔偿:因无效条款取得的财产应返还,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 争议解决条款例外: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通常独立有效。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职权主动认定条款无效,当事人也可主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