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合同未签字但已加盖公章的情况下,若公章真实且能代表法人意志,通常视为有效。但需结合具体条款、交易习惯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

例外情况:

  • 合同明确约定需"签字+盖章"生效
  • 公章系盗用或越权使用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