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书一方未签字通常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以法定形式确认,具体分析如下:

  1. 一般原则:书面合同需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民法典第490条)
  2. 例外情形
    • 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事实合同关系)
    • 存在电子签名等法律认可的替代形式
    • 格式条款中已明确约定的特殊生效条件
  3. 法律风险:未签字方可能主张合同未成立,已签字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建议通过书面补充签署或留存履行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完善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