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后仍可主张违约责任。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 已履行部分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解除前已发生的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 解除程序违约:若因一方未按法定/约定程序解除合同导致损失,需承担违约责任;
  3. 结算条款效力: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结算的条款,不因合同解除而失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6条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