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成立需具备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主体适格。若合同一方主体不存在(如未依法登记、已注销或虚构主体),将导致合同因缺乏一方当事人而无效。但以下例外情形需注意:

  1. 表见代理:若不存在的一方通过代理人签约,且相对方有理由相信代理权有效,合同可能对"被代理人"产生约束力;
  2. 追认情形:主体不存在系因登记瑕疵等可补正事由,事后获得追认的,合同可溯及生效;
  3. 事实履行:合同已实际履行且对方接受的,可能依事实行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签约背景、履行情况等因素判定效力,建议通过工商登记查询确认主体资格,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