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
  2. 解除依据:注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规定(如第36条协商解除/第37条劳动者提前通知等)
  3. 解除时间:明确终止劳动关系的具体日期
  4. 经济补偿:列明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如适用)
  5. 工作交接:约定交接程序、物品返还等事项
  6. 保密义务:继续履行的保密条款(如适用)
  7. 无争议条款:声明双方无其他劳动纠纷

注:需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建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