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民法通则》已废止),无效合同的处理依据主要为以下条款:
- 民法典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民法典第146条: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约条款本身若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则相关条款自始无效。但需注意:
-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民法典第156条)
-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适用民法典第157条(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过错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民法通则》已废止),无效合同的处理依据主要为以下条款:
违约条款本身若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则相关条款自始无效。但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