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合同的撤销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1. 重大违法情形:行政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滥用职权、超越法定权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法院可判决撤销。
  2. 显失公平:合同内容明显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可申请撤销。
  3. 欺诈胁迫:行政相对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行政机关可撤销。
  4. 程序违法:未依法履行招标、听证等法定程序的,可能被撤销。

撤销申请需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提出,且受1年起诉期限限制(自知道撤销事由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