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成立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字/盖章。若只有一方签字,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以下例外情况需注意:

  1. 事实履行:未签字方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参照《民法典》第490条)
  2. 电子合同:通过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时,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等效
  3. 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方未签字但相对方已签字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需符合公平原则)

重要提示: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证据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