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手续需要以下主要步骤和材料:
- 提交申请: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交书面收养申请。
- 身份证明:收养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交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 经济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房产证等,证明具备抚养能力。
- 健康检查: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健康体检报告。
- 无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被收养人材料:如为孤儿需提供孤儿证明,生父母送养需提交同意书及户口簿。
- 评估与登记: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登记并发放《收养证》。
注:涉外收养或特殊情形需额外提交公证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