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土地买卖中的"阴阳合同"效力认定如下:

  1. 阳合同(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为规避税收、限价政策等签订的表面合同,因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该条款应认定无效。
  2. 阴合同(隐藏行为)可能有效:反映真实交易价格的私下协议,若内容合法(如土地性质可交易、主体适格),则按实际约定履行;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集体土地非法买卖),则整体无效。

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后,需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已缴税款可能被追缴,并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