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被收养人应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不受此限)
  •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30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适当放宽)
  • 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此限)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单身男性收养女童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 需征得被收养人监护人同意(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需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