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合同已满足法定生效要件(双方签字/盖章),即使未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但以下情况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 附生效条件:若合同明确约定"实际用工时生效",则未履行时不生效
- 违法条款: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 重大误解:一方可主张撤销合同(需通过仲裁或诉讼)
建议处理方式:
- 双方可协商签订解除协议
- 若存在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合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合同已满足法定生效要件(双方签字/盖章),即使未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但以下情况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建议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