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方面)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需相差40周岁以上
  • 有配偶者需夫妻共同收养
  •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不受此限)
  • 无违法犯罪记录
  •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