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收养孩子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流程如下:

  1. 资格审核: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
  2.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状况证明
    • 收入证明或财产状况公证书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3. 匹配评估:民政部门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匹配符合条件的被收养儿童。
  4. 办理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30日内,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登记证》。
  5. 户口迁移:凭收养登记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特殊情形:

  • 收养孤儿需提供孤儿生父母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 涉外收养需通过中国收养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