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被收养人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丧失父母的孤儿
-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收养人条件:
- 年满30周岁
-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除外)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本人同意
- 法定程序: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