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追债诉讼时效计算规则如下:

  1. 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
  2. 最长保护期: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3. 时效中断情形:债务人承认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主张权利时,时效重新计算

特别提示:若债务人失踪,可通过法院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但需提供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