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即经房屋所有者同意),转租方与原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能对抗房屋所有者,房屋所有者仍直接与原承租人保持租赁合同关系。若未经同意转租,房屋所有者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转租方将无法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