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一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但因此使对方获得利益却未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若受益人拒绝偿还则构成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需满足三个要件:1)管理人主观上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2)客观上实施了管理行为;3)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当管理人支出费用后,受益人获得的利益若缺乏法律依据,即形成特殊类型的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的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一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但因此使对方获得利益却未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若受益人拒绝偿还则构成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需满足三个要件:1)管理人主观上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2)客观上实施了管理行为;3)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当管理人支出费用后,受益人获得的利益若缺乏法律依据,即形成特殊类型的不当得利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