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及程序:
- 协议解除:养子女未成年时,收养人与送养人可协议解除,若养子女年满8周岁需征得其同意。
- 诉讼解除:一方要求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准予解除:
- 收养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 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
- 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 登记/公证解除:协议解除需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登记,原经公证的收养关系应办理公证解除。
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及程序:
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