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不当得利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增加或应减少而未减少)
  • 他方受到损失(包括财产减少或应增加而未增加)
  • 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典型情形包括:错误转账、重复清偿债务、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原物无法返还时应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