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益、另一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的原因。
主要法律规定如下:
- 得利人应返还所获利益,包括原物和孳息
- 善意得利人仅返还现存利益
- 恶意得利人需返还全部利益并赔偿损失
- 返还范围包括本金及利息
- 第三人无偿取得时,原权利人可请求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益、另一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上的原因。
主要法律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