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损害发生时不知情,则最长保护期为20年(自损害发生日起)。

关键认定要素:

  • 时效起算点:知道/应当知道权利受损+明确义务人
  • 特殊情形:持续不当得利状态可导致时效连续计算
  • 中断事由: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等可重启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