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原告)承担。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原告需证明以下要件:

  1. 被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2. 原告遭受财产损失
    1. 获利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情况下(如给付型不当得利),被告需对"得利有合法依据"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