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