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能否全额返还需分情况:

  • 善意得利人:仅返还现存利益,若利益已灭失则免除返还义务
  • 恶意得利人:须返还全部所得及孳息,造成损失还需赔偿
  • 第三人取得利益:原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返还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得利人主观状态、利益灭失原因等综合判断,建议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提供银行流水、合同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