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过期后仍可起诉,但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仍应审理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 时效起算点: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
  • 最长保护期: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不超过20年
  • 中断事由:包括起诉、请求履行、义务人同意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