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通过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取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常见的不正当得利情形包括:

  • 错误转账或重复支付
  • 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财物
  • 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
  • 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获取利益
  • 超过法定标准收取费用

法律上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时,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受益人明知无法律依据而取得利益的,还应当赔偿受损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