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债权人具有处分权:债权人需对债权拥有合法处分权利,且未被限制或禁止放弃债权。
  2. 意思表示真实: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行为需出于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
  3. 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放弃债权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不损害他人权益:放弃债权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如已设定担保的债权需经担保人同意)。
  5. 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明确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自债务人知晓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