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成立而消除。因此,被合法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一般无法律赡养义务,但仍需承担对养父母的赡养责任。但以下情况例外:

  1. 生父母生活困难且无其他赡养人时,子女可自愿给予适当帮助
  2. 未办理正规收养手续的,可能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3. 情感补偿:虽无法定义务,但道德上可酌情关怀

建议通过调解或诉讼明确法律关系,具体应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