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通常有权选择向任一债务人追偿全部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放弃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追偿,但这不影响其他债务人仍须承担全部责任。放弃追偿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且不得损害其他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