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主要区别如下:
- 法律性质不同: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范畴,涉及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连带责任保证则属于担保法律关系,是保证人对债务人债务的担保承诺。
- 责任主体不同:借贷纠纷中责任主体仅为借款人;连带保证中除借款人外,保证人需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诉讼地位不同:借贷纠纷通常仅列借款人为被告;连带保证纠纷中可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 追偿顺序不同:出借人可同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履行义务(连带保证),而普通借贷只能向借款人追偿。
- 法律依据不同:借贷纠纷主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连带保证还适用担保相关司法解释。
连带责任保证实际上扩大了债权实现保障,使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等清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