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申请破产但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法律援助:向当地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免费法律代理。
  2. 减免诉讼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5-47条,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费用。
  3. 债权人会议协商:通过破产管理人协调,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分担维权成本。
  4. 财产保全优先:若发现债务人隐匿财产,可申请保全并以保全财产支付后续费用。

注:部分地区设有"破产援助基金",可向受理法院咨询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