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户籍管理规定,收养子女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 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且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可放宽)
  • 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取得《收养登记证》
  • 被收养人未满14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 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
  •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收养证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

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