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单方举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医疗、教育等);
  • 债权人举证:若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不知情一方通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